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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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9-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36号文核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上定价发行,网下询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5元,共计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4,6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1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6.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4,313.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3-86号)。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47号文核准,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8,412,69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60元,共计募集资金2,499,999,994.8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63,999,994.80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52,576.71元,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80,188.6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64,327,606.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4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52,727.4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712.3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2,103.90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4.54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64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1.2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3,132.0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712.9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2,105.17万元。

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同意公司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08,236.8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93.2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5,076.01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2,959.00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0.61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1,398.9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1,195.8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83.8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6,475.00万元。

2017年11月15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8年11月14日,公司实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1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计分别审计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2,563.0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和可抵扣进项税)。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2月2日、2011年1月10日、2012年8月15日、2014年7月7日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围支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并与长城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与原保荐机构终止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终止,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长城证券完成。

2016年2月1日公司及长城证券分别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针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9日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和2个理财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活期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进一步提高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增强公司的市场反应速度,提升公司运营管理能力。

本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提升公司的仓储和物流配送效率,为公司未来营销网络的扩张,以及面向时尚产业的供应链管理和品牌管理服务提供仓储物流保障。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的变化,为更好地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业绩水平,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时尚产业品牌管理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于“优化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在未来两年内,由供应链管理公司将该部分资金投入用于“优化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运营。该事项已经2018年6月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11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8,143.00万元人民币和“时尚产业品牌管理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12,789.00万元人民币,合计40,932.0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于进一步扩展“优化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的资金投入。该事项已经2018年11月26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3: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

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募集资金总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注2:募集资金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超募资金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均在以前年度实施完成,未单独核算效益;募集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件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3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标签: 搜于特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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