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的造价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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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量清单

指的是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2.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3.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4.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5. 措施项目(措施项目为非实体工程项目)

未完成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坏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6. 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的费用。

7.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8. 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9.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10. 索赔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11. 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12. 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编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

13. 规费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利部门规定施工单位必须缴纳或计取,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工程排污费)

14. 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额,按税前造价乘以增值税税率确定。(一般计税、简易计税)。

15. 发包人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承包人

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7. 造价工程师

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18. 造价员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此证书现已取消)

19. 工程造价咨询人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

20. 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根据国际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21. 投标价

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

22. 合同价

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

23. 竣工结算价

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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